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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1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6-16 阅览量:9185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高新区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14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政策引导、多方参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特别是在夏收期间和秋收期间,要严加防控,确保不点一把火。在全区秸秆禁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初步形成以秸秆还田为主,秸秆饲料化、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为补充的布局合理、多元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老庄子镇、各办事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利用流动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设立禁烧标牌以及发放《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到户到人,真正使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思想,大张旗鼓地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通过宣传教育,使秸秆禁烧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    
    1.老庄子镇政府、三女河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镇、办事处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包农户,各负其责,一抓到底,不留死角。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值班,严防死守,见火就灭,见烟就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烧一棵树”。对焚烧秸秆人员由各责任主体进行罚款处罚。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要全力以赴,现场组织指导,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环保局:负责全区秸秆禁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要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并造成污染事故的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立案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3.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实行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4.消防大队:及时灭除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
    5.公安分局:对焚烧秸秆人员进行训诫;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6.督查法制室:负责对各部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7.空港城各相关部门负责空港城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三)指导综合利用
     一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直接还田、麦秸氨化、利用秸秆生产颗粒饲料、堆沤还田、生产食用菌及秸秆压块等技术。二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粉碎机作业模式,将秸秆还田机械设备作为农机补贴的重点,积极鼓励推广应用,搞好技术培训和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由王玉山副主任任组长,吕凤林调研员任副组长,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分局、督查法制室、消防大队、老庄子镇、三女河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高新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督办、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担任。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禁烧巡查和综合利用工作小组,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老庄子镇、各办事处和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强化技术和信息交流,构建区域联防联控的秸秆禁烧工作新格局。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典型,大力推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老庄子镇、各办事处要及时向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检查督导。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成检查小组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出现焚烧秸秆火点、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或省环保厅巡查发现并通报的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着火点较多,或造成污染事故、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高新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高新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玉山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吕凤林  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贾海涛  环保局局长
        韩守恒  老庄子镇镇长       
        张汉卿  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宝营  三女河办事处主任
        李大国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征  消防大队大队长
        尤哲明  发改局副局长
        王竞男  督查法制室副主任       
        张立华  庆北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贾海涛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