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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1-27 阅览量:8479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现就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全面掀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新高潮。
      二、宣传方式
       (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情况,在宣传范围上要做到点面结合、覆盖全区,将宣传重点放在社区和农村。同时,在时间安排上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全年坚持不懈。
       (二)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广泛运用互联网、室外LED电子屏、宣传展板、条幅、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案例剖析等,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努力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统筹谋划、条块结合。老庄子镇、各办事处、社区办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主体,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好辖区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登记、谁备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传内容和宣传安排
     (一)宣传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教育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告知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风险自己承担,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宣传安排
     1.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室外LED电子屏、宣传展板、条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行动。(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老庄子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三女河办事处、社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2.各职能部门在所监管的行业营业场所内外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条幅、设立合规经营承诺标识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内容。(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全面检查,严格督导。为确保宣传效果,管委会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行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积极、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迟缓、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统一宣传口径,严格信息渠道和来源,避免产生负面效应,确保社会稳定。
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3196151

附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附件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吸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