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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唐山高新区2017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18 阅览量:8478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全面加强我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推进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区创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秩序,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按照“四个最”的要求,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国家禁用、生产中非法使用或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保护地大棚蔬菜、果蔬生产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销售假劣、国家禁用、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或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目标分解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网格覆盖率达到100%

2.抽检任务(定量检测及定性检测)完成率100%

3.上级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监管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力量,继续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

2.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3.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产品安全隐患。加大抽查和风险检测频次,强化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严的产品落实召回和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未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4.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全面深入开展对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以及种子等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等制度,特别是对高毒高残农药要建立购销台帐,单独存储,做到进出有帐,流向清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适时公布禁用和淘汰药品的品种和范围,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净化农业品投入市场;对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产品上市前加强检查巡查、抽检频次,摸清风险底数,理清风险点;重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调查取证、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5.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年中广泛开展春秋季节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蔬菜瓜果产品的专项检查活动不少于3次、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畜禽屠宰环节中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扫雷行动”每月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和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报送等工作,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6.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协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涉及的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流程,夯实农业生产的各项基础知识。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信息和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各相关部门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高新区农村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