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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阅览量:3254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政办字〔2023〕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16届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

 

 

唐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贯彻国家和省大数据发展战略,深化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加快全市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网络强和数字唐山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聚集发展为重点,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培育引进优势企业,鼓励开展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速赋能钢铁、化工、建材等优势行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1.产业格局加速形成。加快建设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动精品钢铁、绿色化工、高端装备等领域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在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行业领域开展融合应用,形成具有区域特色、行业领先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

2.基础设施日臻完善2025年,5G基站数量达到2.37万个,互联网带宽达到1.46Gbps,千兆带宽用户端口达到145万户。2027年,5G基站数量达到2.7万个,互联网带宽达到1.78Gbps,千兆带宽用户端口达到200万户。全大数据服务器规模突破1.5万台,建成以数据存储为基础、数据融合应用为重点的全国领先的行业大数据走廊,打造区域存储基地和算力中心。

3.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大数据企业超过5家,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突破25亿元。2027年,培育引进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突破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聚集发展行动

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统筹全市大数据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国内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行业领军企业与我市高新、路南、路北数字产业企业强强联合,合力打造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为主导的新一代信息产业基地,建设集数据存储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数据传输中心为一体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谋划建设工业、农业、教育、交通、文旅、公安等行业大数据中心,加快推动唐山共享数据中心、唐山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

 

 

专栏1  行业大数据中心

工业大数据中心。在精品钢铁、高端装备、绿色建材、绿色化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培育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进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与工业互联网企业对接,培育面向行业和产业集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布局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制造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聚集发展。

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依托智慧农业云平台,完善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构建数字资源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利用大数据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准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新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实行全流程、精细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级教育大数据中心,推进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共享,开展教育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推动教育资源个性化推送和按需服务。

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市级交通大数据中心,推动市县两级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交通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示范应用,加强营运车辆的智能化管理和调度;加快实施域内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提升路网管理水平

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市级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整合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投融资项目、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物资源等数据资源,实现全市统一的智慧旅游管理、营销和服务。

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市级公安大数据中心,整合全市各类感知数据,公安内部数据,推动智慧公安建设,提升社会管控和打击犯罪信息化水平。

 

(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加快网络强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网络进园区、社区进企业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推进交通系统5G信号全覆盖,在制造业、医疗、工业园区等部署5G行业虚拟专网2025年,5G网络覆盖面和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加快千兆光纤网络建设,积极参与“千兆城市”、双千兆示范园区创建和评价,推动千兆光纤网在钢铁、化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万兆入企、万兆入园。加快IPv6升级改造推动终端设备IPv6升级,探索IPv6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应用2025年,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70%加快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实现县级以上城区全覆盖和重点场景深度覆盖

(三)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

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域内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建设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以及众创空间、孵化器,新增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不少于5打造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生态。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鼓励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重点突破分布式高速高可靠数据采集、机器学习、海量数据处理、数据真伪识别等数据采集、挖掘、展现关键技术。加强数据安全技术攻关,聚力突破加密算法、智能合约、侧链与跨链等区块链核心底层技术。加大敏感数据识别、数据防泄露、数据库安全防护等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5G、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与大数据融合发展。

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与清华大学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研究机构合作,促进京津大数据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孵化。支持中央驻科研院所开展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国内外大数据知名院校、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与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  

(四)实施企业培育引进行动

引导市内大数据骨干企业实施上下游垂直整合和跨行业横向拓展,打造一批行业旗舰。立足产业配套,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大数据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针对产业链短板,着力引进数据处理、数字内容服务等大数据核心领域和关键芯片、服务器等硬件制造领域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到2027年,培育引进1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大数据企业。

(五)实施大数据融合应用提升行动

实施“大数据+”工程,推动大数据在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个行业领域融合应用。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提升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服务能力。

专栏2  “大数据+”工程

“大数据+”智能制造。促进精品钢铁、高端装备绿色化工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大数据应用,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到2027年,培育2家以上5G全连接工厂标杆省级示范

“大数据+”电子商务。以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利用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数据共享,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数据+”医疗健康。加快‘市-县-乡村’三层应用、覆盖‘市-县-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省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建设,创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医院,到2027年,建成7家以上互联网医院。

“大数据+”民政。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广域网、市县乡级云视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两平台”“三库”建设,深化智慧民政大数据应用。

“大数据+”社会保障。建立业务资源信息库,面向全提供综合查询、分类比对、分析挖掘、监测指挥等信息服务,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保障业务精确化、智能化。

“大数据+”政务服务。推动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

“大数据+”市场监管。对企业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公示企业信用信息,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大数据+”社会信用。助力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企业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公共信息归集共享,形成覆盖省、市、县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

(六)实施产业链提升行动

加强数据采集存储。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开展行业和市场数据收集;支持企业应用5GNB-IoTIPv6RFID(无线射频识别)、NFC(近距离无线通信)、智能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全流程数据采集;推动智能传感器、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大数据服务器等数据采集终端和存储设备研发与产业化;支持发展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对现有数据中心进行绿色化升级改造,提升数据存储能力;加快唐山云大数据中心、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大数据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

开展数据加工分析。推动内企业与国内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大数据企业合作,开展数据清洗、加工、分析等服务,提高数据挖掘分析能力。鼓励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新型人机交互等领域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企业本地化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发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工具、数据挖掘算法、语义引擎、数据仓库等软件产品,围绕精品钢铁、高端装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开发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

(七)实施数据安全提升行动

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评估体系及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和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推动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数据交易和合理利用等方面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的协同推进机制围绕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发挥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加强与省数字经济联合会、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省大数据学会等行业协会沟通联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工业强基等国家重大专项资金,以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等国家基金支持。发挥省级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对总部新落户我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和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给予奖补。鼓励各县区设立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基金。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大数据政策环境,优先将投资较大的大数据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内的数据中心、应用平台等重点大数据企业(项目)实行双回路电力保障。

(四)完善数据治理加强大数据产业统计,探索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预警研判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贯标,加强大数据相关IT资产管理,构建大数据管理能力评估体系;推动数据质量、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等关键标准研制工作;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五)加强开放合作紧抓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窗口期,积极有序承接京津大数据产业转移;落实与华为、神州数码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京张“中国数坝”峰会等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大数据产品成果展示、前沿技术交流、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

 

政策解读:《唐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