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评估检查有关问题整改的
通 知
厅内有关单位:
近日,省政务公开办印发了国办政务公开评估指标重点领域检查情况,其中两项问题涉及我厅。为及时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我省在国办政务公开评估中不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减税降费”指标检查情况: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专栏;省财政厅网站上有减税降费专栏,通知公告2020年只有3月更新一条,政策法规2021年2月1日有一条政策,2020年有14条信息,更新截至9月4日。
2.“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指标检查情况: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专栏。
二、整改要求
1.由税政处、非税处负责,抓紧梳理减税降费政策及工作情况,及时在减税降费专栏公开,并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确保专栏内容及时更新,2月5日前完成。
2.由国库处负责,会同信息中心,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2月5日前完成。
3.由国库处牵头,会同预算处(市县处)、债务债券处、监督评价处、教科文处、社保处、农业处、经建处、资环处、金融处、综合处,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与直达资金相关的资金下达、管理政策、工作进展及情况总结等内容,2月5日前完成。
此外,对于需要在两个以上专栏公开的资金下达等内容,相关单位要在《信息公开审批表》信息类别栏目中予以标注(注明为直达资金,需在哪个栏目公开),并提醒信息中心分类上传公开。
4.由信息中心负责,将厅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移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将减税降费专栏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链接到省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2月5日前完成。
厅办公室(新闻中心)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