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唐山市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20〕163号)
特此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20〕163号)(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