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完善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21〕38号) 特此公告。
2021-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