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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7 阅览量:1893 字号: +放大 -缩小

一、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和《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2023-2027年)》有关要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别为:(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实施六大行动,分别为:(一)协同创新平台共建行动。重点从共建校院地合作示范平台、共同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共同推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建设新型协同创新组织等四个方面推进。(二)科技成果转化共促行动。重点从共同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立京津-唐山科技成果供需清单、健全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中试熟化基地等四个方面推进。(三)协同创新主体共育行动。重点从引进一批央企京企津企、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实施高技术企业跃升计划、实施京津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等四个方面推进。(四)创新应用场景共造行动。重点从建立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协同打造创新应用场景、组织京津-唐山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建设一批场景创新示范区等四个方面推进。(五)创新创业生态共塑行动。重点从协同打造标杆孵化载体、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探索区域协同创新新机制等四个方面推进。(六)产业协作赛道共创行动。重点从协同培育产业新赛道、推动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共建产业协作示范平台、创新产业协作新模式等四个方面推进。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分别为:(一)加强统筹协调。(二)强化责任分工。(三)开展项目跟踪。(四)做好宣传推广。

附件2个,分别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