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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阅览量:4363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要求,编制唐山高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唐山高新区财政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涉及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涉农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一是预决算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地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信息向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完成整改,提升信息公开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二是税费优惠政策更新。及时公示国家、省出台的最新税收政策,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企业能够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清单查询、政策了解,让收费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强化社会监督,2023年通过高新区官方网站累计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十次。三是其他事项公示。及时公开公示涉农补贴、重点绩效报告、“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20余条,政府采购信息依法依规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信息发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审查,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严格信息发布时限,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资金信息、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独立网站,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细化分解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63万元(退付诉讼费入库-54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围绕上级安排部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规范、完善公开信息,把握信息重点和质量,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