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严格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要求,主动公开信息20条(扶贫办15条、农业处3条、乡村振兴办2条),并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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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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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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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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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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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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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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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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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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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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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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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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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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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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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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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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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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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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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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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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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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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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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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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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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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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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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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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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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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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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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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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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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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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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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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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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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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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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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问题和不足也同时存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有时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三是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及全办干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关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