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我们严格按照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把指标量化、细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中心员工在公开中增强了自律意识。
1、创新公开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中心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网站、期刊等形式进行公开。
2、丰富公开内容。凡属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员工、企业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秘密都向员工和企业公开。
3、制定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制定公开目录,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开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反馈信息,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归档,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处室,对分工负责的信息公开事项也及时归档备份。
4、要求公开的时限。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要相适应,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认真听取员工、企业意见,对员工和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员工、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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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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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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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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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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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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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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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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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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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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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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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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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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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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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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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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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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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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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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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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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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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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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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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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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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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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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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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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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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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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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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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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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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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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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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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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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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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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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中心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孵化企业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中心将进一步梳理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