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新区人社局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审慎公开原则,责任明确,多处室协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主动适时公开。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人社局局顺利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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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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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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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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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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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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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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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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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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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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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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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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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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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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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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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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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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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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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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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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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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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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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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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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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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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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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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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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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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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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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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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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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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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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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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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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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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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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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将着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一是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审计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审计情况,及时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