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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阅览量:9850 字号: +放大 -缩小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继续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专栏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197项,同比减少5项;严格执行管采分离,通过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简化采购程序、加强采购行为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前置审核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年度,在政府采购网公布采购项目7项,涉及金额5061235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

减5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采购总金额

7

506123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个别单位仍存在着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严、监管力度不大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