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政务公开事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政务网的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按时公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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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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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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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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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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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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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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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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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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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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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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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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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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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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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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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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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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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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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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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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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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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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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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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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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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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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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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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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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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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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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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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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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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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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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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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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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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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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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步做法: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微信平台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