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公开;《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群众进行了公开;《高新区2019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已通过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开。
对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疫苗的分类、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和疫苗免疫程序等内容,通过《儿童预防接种告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门诊悬挂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公开;预防接种门诊的地址、联系电话、服务范围和接种时间等信息已通过唐山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公开。
对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幼儿常规资助政策进行了公开。
在网站公开城乡低保救助信息6条;民非机构年审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政策流程已制成展板上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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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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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2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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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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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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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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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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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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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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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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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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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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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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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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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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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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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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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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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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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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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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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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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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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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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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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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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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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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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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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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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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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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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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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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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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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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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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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文体、疫苗相关工作的信息只能依托高新区网站及市级公众号进行公示,高新区未有文体、卫生类自建平台进行发布。同时,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范围待进一步扩大。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应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对于要公开的内容,提早谋划,及时公示,避免公示信息滞后。
社会事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