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老庄子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唐山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9年财政预决算按季度公开,协调辖区内17个村进行村级财务信息公开,耕地力保护补贴公开,确保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财政收支清楚,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根据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2次。
(三)农业信息公开
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三员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贴共计公开5次。
(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对于辖区内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进行公开。对于重点工作进行宣传,其中燃煤禁烧回购、秸秆禁烧、气代煤安全知识、洁净煤使用常识进行公开及宣传。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2019年,我镇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1次。
(六)社会事务信息公开
2019年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在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公示5次。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
2019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奖特扶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进行公示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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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2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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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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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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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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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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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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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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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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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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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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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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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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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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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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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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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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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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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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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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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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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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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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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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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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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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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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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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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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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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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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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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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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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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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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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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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更新不够及时。
2、政府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
(二)下步改进措施
1、讲求实效,政务公开时间力求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公开内容力求全面,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