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现编制并公布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1326条、微信公开1755条、其他方式公开1000余条。涉及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共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对申请人予以答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群众投诉上访事件。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成《高新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编制并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高新区始终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2020年,按照上级要求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并对公开栏目进行了增减和优化。同时注重微官网、今日头条、唐山+APP等新媒体平台在政务公开中的辅助和保障作用,又增开了高新区新华号和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账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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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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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6 |
2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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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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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7 |
6 |
58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5 |
4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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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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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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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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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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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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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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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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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97740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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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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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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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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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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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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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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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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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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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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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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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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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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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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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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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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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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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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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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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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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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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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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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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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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唐山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距离上级和民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晚上;3、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重视,主动性差,人员队伍力量薄弱。
2021年,高新区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管委会及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解读公开工作水平;四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