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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3-29 阅览量:13840 字号: +放大 -缩小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火炬大厦1301

办公电话:3196209

公务邮箱:gxajzhc@163.com

 

二、领导班子分工

田巍(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彭柱良(一级主办):协助局长做好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处。

陈超(一级主办):协助局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处、监管处和执法处。

 

三、单位职能

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和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指导协调抗洪抢险、防震减灾、灾害救助、突发事件处置、消防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处室职责

(一)综合处

负责人:杨宏宇

地  址:火炬大厦1301室

电  话:3196209

处室职责: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办局务会等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拟订并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承担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内勤、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车辆调度、后勤保障、文明创建、对外接待等事务。

3.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党风廉政学习。

4.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事务。筹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起草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相关安全生产信息。

5.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主题志愿服务等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督促生产应经单位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完善职工“三级”教育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法监察活动。

7.负责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组织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素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水平提升。

8.负责乡镇基层安全生产机构建设。督促指导各镇(街)开展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八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监管监察设备、装备和队伍。

9.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宣传国家、省相关方针政策,推动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应用。

10.负责本处室职责内相关文件、总结和汇报的起草。

11.完成管委会、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管处

负责人:渠慎军

地  址:火炬大厦1306室

电  话:5776218

处室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行政审批部门开展安全审核审查;协助执法处查处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工作。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督促指导一般行业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组织指导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

3.负责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运行效果评估;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4.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组织专家人员开展入企指导服务。

5.负责诚信管理等级评定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验收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按照《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落实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

6.负督导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备案;指导、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

7.负责安责险工作。宣传引导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8.负责职责范围内监管单位基础性资料的完善统计;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9.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点)辨识管理工作;监督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点)数据库。

10.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搜集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信息通道,构建“安全生产大信息中心”。

11.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监管监察;参与安委办和全局组织开展的执法监察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建立完整监管工作计划和台账。

12.负责本处室职责内相关文件、总结和汇报的起草。

13.完成管委会、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执法处

负责人:张建飞

地  址:火炬大厦1315室

电  话:5776418

处室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及审核。组织开展日常执法、专项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监察活动;组织起草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项制度”落实及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河北省政府2号令”的要求整改问题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各类执法决定、执法文书合规性审核工作,组织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文书合规性进行审核。

2.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停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备案管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科学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复产复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验收检查。

3.负责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亮灯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4.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摸底、建立、更新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

5.负责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件受理和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分类管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件的受理,跟踪案件查办,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信息。配合上级组织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其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统计汇总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听证、陈述申辩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系统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按时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定期报送相关执法信息;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信息上报和资料建档。

7.负责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8.负责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专家聘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专家聘用与管理规定。

10.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处室相关职责内文件、总结和汇报的起草。

11.完成管委会、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管理处

负责人:范光健

地  址:火炬大厦1303室

电  话:5776358

处室职责:

1.承担相关事故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2.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牵头建立统一的高新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高新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7.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推动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依法承担应对相关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抗震设防标准贯彻实施,地震公共安全咨询服务,地震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督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负责地震应急现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储备和更新。

9.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高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10.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11.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2.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市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等。

13.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省、市、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防疫工作部署,承担防疫物资保障和隔离点建设、征用及局内日常防疫工作,指导协调局疫情防控工作。

14.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15.负责本处室相关职责内文件、总结和汇报的起草。

16.完成管委会、市防汛办、市防灾减灾救灾办、市应急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