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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深入落实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28 阅览量:17572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精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现就高新区深入落实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高新区长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通过深入实施“高端人才进高新”、“高精尖”人才招引、“本土人才”回归、“京津冀”人才互联、“高校毕业生引进倍增”等引才工程,力争每年引进硕士及以上人才达5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100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到2025年,全区硕士以上学历人才达到8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4000人以上、拥有人才总量达到2万人以上。到2030年,适应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形成地域竞争优势明显的人才比较优势,对全国优秀人才吸引力明显增强。

二、政策措施

为促进人才进区发展,在全面落实“凤凰英才”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再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1.鼓励培养博士后人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按期培养1名博士后出站(基地),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奖励;出站后留区工作的博士后,3年内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

2.鼓励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对首次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海外归国研究生,根据项目需要,给予3年办公场地减(免)房租支持。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借(贷)款免息(贴息)政策。

3.鼓励企业引进高学历人才。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市人才政策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政策予以落实;对超出市人才政策范围,但又是高新区企业急需的人才,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照市人才政策标准,由高新区财政予以落实。

4.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新取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奖励;对企业自主培育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给予一次性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5.鼓励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对全职新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急需紧缺人才,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6.鼓励企业开展人才活动。对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项目路演、人才引进等活动,邀请区外专家5人以上的,给予企业1-5万元补贴。参加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对企业、个人自行承担培训费的50%给予补贴;对企业自行举办,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人才培训、论坛等活动,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专家培训费50%补贴,每次活动最高补贴5万元。

7.加大创业孵化基金支持。设立2000万元的孵化基金,对我区孵化期内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年期免息基金支持。

8.购房支持。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在高新区购房的,对购房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返还。

9.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办理转学、入学手续时,可不受片区限制。

10.为父母提供老有所乐活动场所。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在高新区老年大学参加各类培训时免收学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和高新区人才政策,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册、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位、媒体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人才政策。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高校等进行立体式宣传,尤其是在招商引资时要大力宣传人才政策,使招商与招才并举,招商与引智同行,使人才政策成为我区的一个金字招牌。

(二)明确部门职责。严格按照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划分,细化部门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等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才宣传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社会事务局负责教育、医疗、民政、退役军人等方面的人才工作;发展改革局负责规上工业企业人才工作;商务局负责招商引智及服务业企业人才工作;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建筑领域人才工作;科技局负责科技企业及外籍专家人才工作;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创业中心负责中心内在孵企业、留学生企业及高校企业人才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大对本系统内人才政策的宣传,组织好人才的招引,力争做到引进一个人才、发展一个项目、兴一个产业的良性循环。要抓好人才政策的落实,在生活上关心关爱人才,加强对人才精神激励和人文关怀,努力在全区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力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形成高素质人才高度聚集的人才高地。

本方案所列人才奖励、生活补贴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资金、违反规定使用政策资金的,全额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其他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