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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第四季度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08 阅览量:8797 字号: +放大 -缩小

2022年度第四季度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抽取监管对象方法

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与执法人员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

三、抽取检查人员方法

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从大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内容及比例

按照唐山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检查事项清单,抽查比例为3%。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大队法制办负责本次抽查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二中队具体实施此次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对象一表格”,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对象一表格”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邀请相关中队人员到大队法制办现场督导。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抽签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抽签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法制办制作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执法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中队要高度重视,法制办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在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中队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