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为增强高新区教材使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1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
(一)抽查对象为学校。
(二)按照分级分类抽查,比例学校数量的6%。
抽查内容:依据“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抽查事项,并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分派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随机检查记录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一般采取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进行。
2、对全辖区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的企业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二)各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科、所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解疑答惑。
(二)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