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科学掌控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靶向性的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实行全面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快速筛查检测与实验室确证检测相结合、风险评估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常态化监测与突击检测相结合,指导生产与查处违法相结合,全区大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5% 以上,抽检问题发现率达到1%以上。
二、抽检数量
完成省、市级下达的抽检数量。
(二)基层快速检测数量
各基层区域站按着管辖区域内种植产品不少于10份/千亩/年、各基层动检站按照畜禽产品不少于10份/千头/年(畜禽全部折合成猪单位计算)完成任务。
三、抽检方式
(一)风险评估监测
结合重点时期、生产季节适时安排对大宗农产品、重点投入品组织进行风险检测评估,抽样的时间、区域或企业、品种、数量、环节和监测参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二)监督检测
根据监督检查、检验监测发现的问题或上级督办、部门移交、 群众举报投诉、舆情等其他线索,随时组织,由执法人员进行抽样送检。
(三) 技术支持检测
重点对绿色食品(无公害)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支持。
(四) 定性检测
采用智能化检测方式,检测结果纳入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
四、抽样、检测责任分工
(一)区级抽检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工作。
蔬菜产品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市场部分抽样送检、基层区域站负责种植基地抽样送检;水果产品由果树站负责抽样送检;畜禽产品由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抽样送检;水产品由渔业执法中队负责抽样送检;生鲜乳由畜牧执法中队负责抽样送检,每个月月初将样品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二) 市级以上抽检
风险抽检抽样渠道原则上与区级相同。监督抽检蔬菜样品由区域站和农业执法中队负责,其他产品抽样渠道同与区级相同。
(三) 基层区域、动检站抽检
基层区域站、动检站按要求、按比例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样速测,有条件的将检测数据上传至唐山“智慧农安”管理平台。
五、检测参数
详见附件《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参数》。
六、结果运用
(一)风险评估监测
主要用于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二)监督检测
主要用于问题或隐患处置、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作为案件查处依据。
(三)技术支持检测
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四)定性检测
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