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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3-06 阅览量:9097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会议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唐高办字[2017]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局“双随机”监管工作全面开展,按照《高新区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公开工作机制

(一)责任分工

1.各处室分别负责对参与抽查的情况进行处理,出具抽查结果。

2.各处室负责对本处室参加抽查活动相关情况及数据进行汇总并报执法处统一登记备案。执法处负责对全局抽查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

3.综合处负责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程序

抽查活动结束后,参与抽查的处室应当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整理,抽查中未发现问题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执法处;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综合处。综合处自收到处理结果或生效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二、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施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既要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执法部门、多项检查事项的,合法合理的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次性完成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有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测试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事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时限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抽查结果的公开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处室要充分认识抽查结果公开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职工作,确保抽查结果及时、准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责任。对每次一抽查活动,各处室要明确一名“双随机”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抽查活动、结果处理、情况汇总和报送等工作;执法处要明确专人负责抽查结果的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综合处要明确专人负责抽查结果公开工作。

(三)严格时效。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的有关要求以及本机制规定的公开程序和时限及时对抽查情况作出处理并公开结果,对存在重大问题及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要实行督办制度,确保抽查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公开。

附:高新区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高新区安监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