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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事务局2018年度扶贫资金“学生资助补助”项目绩效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8 阅览量:8312 字号: +放大 -缩小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学生资助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南瑞华5776502

主管部门

社会事务局

实施单位

社会事务局教育处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895


   其中:财政拨款

2.1895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深入贯彻教育扶贫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家庭贫困的学生能够正常的接受各级各类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学前幼儿资助的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资助学生数

≥1人




贫困寄宿生的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资助学生数

≥3人次




高校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资助资助学生数

≥2人



质量指标

建档立卡困难学生接受资助的比例

≥90%




资助标准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

100%



成本指标

接受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

减免保教费




贫困寄宿生资助标准

1250元/学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负担

≥2.1895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资助的比例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95%




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

≥95%

一、基本情况

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扶贫办《关于健全完善对我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唐教〔2018〕5号)文件要求,对照《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度教育扶贫资金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共投入资金21895元,用于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其中:报销省外和省内民办大学生学费、住宿费、书费等19500元;发放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1875元;减免幼儿保教费及幼儿读本费 520元。以上三项资金均已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发放或减免到位,建档立卡两名大学生资助款分别打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款现金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幼儿资助学生直接减免保教费。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用于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扶贫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可上,从精神上来说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树立自信,学有所乐、学有所成,通过教育扶贫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提高文化素养,帮助提高贫困人员的综合素质、家庭经济增收能力和日常的生活水平为基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现了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由幼儿园一直到大学,该免则免,该补则补,保障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比例达到100%、资助标准达标率100%、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缓解了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改善了学生的学习条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满意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资助学生及家长满意度均好,多次表达对政府的感谢,

并以实际行动回报政府、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