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会服务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明军 5776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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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社会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社会事务局民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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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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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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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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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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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比率达到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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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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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当地农村人口比例 |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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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人数 |
≥4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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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接受临时救助的人次数 |
≥1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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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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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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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未保比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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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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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农村低保标准 |
359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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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502.6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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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574.4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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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66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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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6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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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7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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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 |
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稳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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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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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农村低保对象满意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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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对象满意度 |
1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4个镇办,分别为老庄子镇、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三女河办事处,为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群体中孤儿、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受灾群众等各类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从我区实际工作情况出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唐高社会事务民通[2018] 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唐高社会事务字[2018] 15号)。成立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项救助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群体社会救助扶贫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在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精准核查。在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基础上,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能力逐步提高。加大建档立卡贫困群体的关注度和救助度,逐步引导其步入生活正轨,实现脱贫。积极推进困难孤儿的救助补助,缓解其生活困境。发挥好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强化资源统筹,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准确识别,提高资金使用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以产出指标及效果指标为主,通过对建档立卡困难群众的救助改善其生活状况,逐步恢复其生活功能,使其生活逐步步入正轨,最终实现脱贫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占高新区农村人口比例为0.88%。
(2)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96人次。
(3)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临时救助24人次。
2.质量指标
(1)2018年建档立卡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1人,已完成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100%。
(2)已完成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3.时效指标
已完成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
(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体的救助补助工作,使救助对象生活水平得以稳步提升。同时加大对相关救助补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政策知晓率达到95%,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救助工作开展的同时,受助群众满意度也作为工作的重点项目,因此在救助的同时严格把控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以“满意救助”为工作落脚点。通过工作的努力,最终以受助群众满意率100%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