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荣盛御府,冀(2018)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10号不动产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立辉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