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证号冀(2020)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661号不动产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新明 唐玉红
2023年8月30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证号冀(2020)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661号不动产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新明 唐玉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