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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继承公示(张印顺)
发布日期:2023-11-07 阅览量:1803 字号: +放大 -缩小

申请人张印顺因继承被继承人王广丽的遗产,于2023年11月7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张印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悦新居龙富南道164-166号不动产一半产权为被继承人王广丽的遗产。除申请人张印顺以外,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属于被继承人王广丽的遗产份额由其配偶张印顺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印顺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