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kai
政府信息公开
公告(王学明)
发布日期:2024-03-18 阅览量:55 字号: +放大 -缩小

近日,我中心接到王学明换发高新区龙华路龙华里9楼1门403号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赵征将上述不动产过户给王学明,双方已于2005年12月01日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工作日内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王学明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