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新区冀(2021)唐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549号不动产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增辉 李颖莉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