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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继承公示 张艳梅
发布日期:2024-06-05 阅览量:1582 字号: +放大 -缩小

申请人张艳梅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文顺的遗产,于2024年6月5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查明事实如下:

高新技术开发区富华南里龙悦新居307楼2门402号(包括地下储藏室一间)不动产为被继承人张文顺的遗产。经继承人协商,属于被继承人张文顺的遗产由张艳梅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艳梅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