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新区冀唐国用2004第0542号土地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祁莉 张贺欣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