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新区冀(2023)唐山市不动产第0005981号证书、冀(2023)唐山市不动产第0005971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齐大林
2024年7月9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新区冀(2023)唐山市不动产第0005981号证书、冀(2023)唐山市不动产第0005971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齐大林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