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新区东方花苑,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07397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年立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