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柱华因继承被继承人刘福强的遗产,于2024年7月23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查明事实如下:
高新技术开发区枫叶园206楼2门2203号、206楼3门1204号、206楼3门1203号不动产(均包含地下储藏室一间)为被继承人刘福强的遗产。经继承人协商,属于被继承人刘福强的遗产份额由杨柱华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杨柱华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