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81157号房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晓玲 邵炳顺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