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马家屯村平改楼项目预告证书(明细详见附件)丢失,预告证号(详见附件)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宁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