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房开发区(高)他字第011953号他项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建北支行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