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银隆花苑2楼5门102号房产证、土地证丢失,证号:305034910、冀唐国用(2007)第1778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建绯 李晓东
2025年4月9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银隆花苑2楼5门102号房产证、土地证丢失,证号:305034910、冀唐国用(2007)第1778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建绯 李晓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