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接到赵宗泽换发高新区龙源新居2楼2门40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秦皇岛通客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不动产过户给赵宗泽,双方已于2015年6月15日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赵宗泽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