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冀(2021)唐山市不动产权第0032484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