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577646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淑青 |
宅基地使用权 |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庆北办事处前白寺口村 |
166.7m2 |
农村宅基地 |
单独所有 |
公告单位: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