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8)冀02执1495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18)冀02执149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庆南道南侧、卫国路东侧,冀唐国用(2014)第12059号土地证作废,特此公告。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8日
依据(2018)冀02执1495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18)冀02执149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庆南道南侧、卫国路东侧,冀唐国用(2014)第12059号土地证作废,特此公告。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