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遗失声明(冯应元)
冯应元
冯应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富华南里龙源新居308楼3门101号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06392号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冀唐国用(2002)字第5284号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07月9日
不动产证遗失声明(冯应元)
冯应元
冯应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富华南里龙源新居308楼3门101号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06392号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冀唐国用(2002)字第5284号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0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