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老庄子所
联系方式:5285800
公告单位: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老庄子所
联系方式:5285800
公告单位: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