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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继承公示(王超辉、齐会丽)
发布日期:2022-01-21 阅览量:6586 字号: +放大 -缩小

不动产继承公示 王超辉,齐会丽

申请人王超辉,齐会丽因继承被继承人王福环的遗产,于2022年1月21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王超辉,齐会丽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吉庆里108楼4门602号不动产一半产权为被继承人王福环的个人遗产。被继承人王福环的父亲、母亲先于其死亡,配偶闫代华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独生子王超辉及其配偶齐会丽共同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王超辉,齐会丽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