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庆北自然资源和规划站
联系方式:3279329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庆北自然资源和规划站
2022年5月18日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庆北自然资源和规划站
联系方式:3279329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庆北自然资源和规划站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