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遗失声明(刘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昌隆大厦102楼1门301号房产证土地证丢失,证号: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29750号、冀唐国用(2007)第25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爽
2022年8月16日
不动产证遗失声明(刘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区昌隆大厦102楼1门301号房产证土地证丢失,证号:唐山房权证开发区(高)字第305029750号、冀唐国用(2007)第25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爽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