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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5 阅览量:8385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政发〔202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16届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

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冀政办发〔2021〕3 号)(以下简称《办法》),确保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决策原则、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

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二)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三)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四)监督考核原则。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审计机关按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践行监督。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本意见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暂行办法》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五、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制度。

各级政府作为决策机关,在决定启动决策程序时,要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拟定等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形成过程中,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应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包括社会道德维护等)、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经决策机关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各级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需要报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

六、履行决策执行和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制度

各级政府作为决策机关要明确决策执行单位,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决策执行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或决策实施后,决策机关和决策执行单位要根据决策目的,按照《办法》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与分析评价或者委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组织进行跟踪与评估,并出具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报告。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报告应当作为修改、中止或者停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归档管理

各级政府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决策承办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利用电子记录设备等手段,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制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根据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统一归档,联办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送交主办单位归档。

八、落实责任倒查及终身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政府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及终身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论证评估机构等主体的责任分担。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做出和调整,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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