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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意见》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21 阅览量:11242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意见》(唐政办字〔2022〕10号,以下简称《落实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河北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9号)安排部署,结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落实意见》。

二、起草过程

《落实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塞罕坝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把握3点原则。一是认真对标对表。按照不缺项、不漏项的原则,全面对标对表省文件精神,结合唐山实际,谋划制定我市《落实意见》。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完成时限及重点任务。三是注重压实责任。《落实意见》逐项提出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要内容

《落实意见》共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别为:(一)指导思想。(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单位GDP用水量下降7.4%左右,下降到30立方米/万元;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3.64%,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面积78平方公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0万千瓦;累计建成135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力争3个县(市、区)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力争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

第二部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分别为:(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二)构建绿色城镇体系。(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三部分,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分别为:(一)加强顶层设计。(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三)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

第四部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分别为:(一)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五部分,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修复。分别为:(一)推进矿山治理修复。(二)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四)加强耕地保护修复。(五)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六)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第六部分,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分别为:(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二)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三)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七部分,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区域。分别为:(一)推进绿色园区(基地)建设。(二)全面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第八部分,加强组织保障。分别为:(一)严格落实责任。(二)强化科技支撑。(三)深化体制改革。(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推进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意见